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校资讯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5-19 11:0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期限为5-7年;护理学及药学类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期限为4-6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4.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为121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为48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45.61万元人民币,图书为18.03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2.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

  2.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2012年学费标准: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含专业方向)学费14000元/生/学年,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制药工程等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2013年最终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期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贷学金:

  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我校设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6.联系电话: 024─31679910、31679909 、18940289280 传真: 024-31679909

  网 址: http://www.lncmxl.edu.cn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