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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3)

2013-05-18 14:13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②根据考生分数,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在第一至第六专业志愿实行)。在各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的考生;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有关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取办法:

  (1)报考条件:

  凡报考我校艺术学各专业的吉林、黑龙江、山西、河北、山东、安徽等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否则,不能报考。

  凡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内蒙古、辽宁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否则,不能报考。

  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考生,要求省统考专业成绩要达到220分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200分以上)。否则,不能报考。

  凡报考我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要求省统考专业成绩要达到210分以上。否则,不能报考。

  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要求省统考专业成绩要达到220分以上。否则,不能报考。

  (2)计划安排情况说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4:1,安排招生计划,对个别生源不足的省份,我校安排了0计划,合格考生可以报考,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我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录取原则:

  艺术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相应地区的报考条件,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

  艺术类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相应地区的报考条件,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课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以申请破格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412-5929368,网址:http://202.199.240.66/gzxy/main/index.asp。

  辽宁科技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咨询电话:0412-2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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