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分制本科,按学生所修学分多少计收学费,各专业每年预收学费如下表:
执行学分制管理各本科专业预收学费一览表
第二十六条 学年制本科,按学年制收费。
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专业:3200元/年。
第二十七条 专科(高职),按学年制收费, 8000元/年。
第二十八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免收学费。普通民族预科班,3200元/年。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www.zzredu.com"、"郑州教育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郑州教育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