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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3)

2013-05-16 16:37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九)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师范类)、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并需口试成绩合格;俄语(师范类)专业招收俄语语种考生并需口试成绩合格。

  三、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有相应的奖助学金。师范类专业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受奖面达100%,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可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达35%;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贫困学生奖学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及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生源地贷款相关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入学。学校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正式录取的普通类本科优秀新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校长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四、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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