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特长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特长类考生进行特长测试,对科技创新类特长考生只进行专利展示演示或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审阅答辩。
2)特长测试成绩(以下简称“特长成绩”)满分为300分。
3)特长测试内容: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项目的相应内容。
科技创新考生展示演示或答辩内容:专利现场展示演示,或提供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并进行答辩。
5、评定成绩
(1)2013年4月21日,面试测试小组按照报名录取组提供的考生成绩数据库格式汇总面试成绩或特长成绩,交报名录取组。
(2)2013年4月22-23日,文化考试小组负责各科评卷、统分工作。
(3)2013年4月24日上午,文化考试小组按照报名录取组提供的考生成绩数据库格式汇总文化考试成绩,交报名录取组。
(4)2013年4月24日下午,报名录取组汇总考生成绩。
6、考生查询成绩
2013年4月25日在学院门户网站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
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7、考生查分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于2013年4月26日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2013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文化考试小组和面试测试小组负责统一查分,查分结果2013年4月27日上午交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8、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毕业当年可以向学院申请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并经学院呈省级主管部门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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