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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9)

2013-01-31 16:20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3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有关操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jarti.cn;

  4、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5、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6、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7、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8、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任意选择专业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专业合格证》(网上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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