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江苏籍考生报考音乐类专业可选择在以下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13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因考生本人填报地址有误,造成专业合格证未能收到,责任自负)。
(4)、考试内容: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b、演奏钢琴(或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作品一首。
c、舞蹈:表演一分半钟左右的成品舞(风格不限)。
d、视唱练耳。
a、b、c作为主项(任选一项)、d为必考科目,四项考试科目分值结构:满分为100分(其中:演唱、演奏、舞蹈90分,视唱练耳10分)。除所选主项外,剩余两项任选一项作为专业特长另加5分。
2、音乐学(学前教育)专业:
声乐、器乐、舞蹈、才艺表演(任选其中二科)满分为200分
注: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专业准考证” 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生考试文具自备,考场免费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3、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课统考。凡接到西安美术学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西安美术学院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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