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带手机、照相器材入考场
辽宁省招考办表示,今年辽宁省将继续加强对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环境综合管理,严厉打击违纪舞弊行为。提出了加强对手机和照相器材的管理,绝对不允许考生带手机和照相器材进入考场,考生的随身包要放在指定的位置,考试过程中,考生手机铃响或者是拿出手机等照相器材照相被监考教师发现就是违纪,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此外,为防范替考行为,辽宁省将在全省美术类统考考点配备使用身份认证系统。该系统将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对涉嫌替考考生进行识别认证。一旦发现考生替考,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艺术类专业各类别的统考成绩将于1月31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和168声讯台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向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美术类:024-86981020,024-86981245
音乐舞蹈类:024-23894405
戏剧影视艺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类:024-62202299
相关阅读:
广告咨询:QQ:721800271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www.zzredu.com"、"郑州教育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郑州教育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