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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2012-12-25 16:2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制度,拓宽选拔优秀人才的渠道,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吉林大学2013年继续开展保送生招生工作,以选拔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领导机构

  吉林大学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将在吉林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

  二、招收保送生条件

  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高中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20%,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一)省级优秀学生(学生所在学校必须为省级重点中学)。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只限理科学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前10名)。

  2、全国决赛的名称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者(只限理科学生):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者(只限理科学生):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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