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启路
本报讯 “对执法过错责任民警,无论在职还是退休,无论是否离开公安系统,都将追究到底!”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8月1日起,修改后的《河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及执法责任终身制规定》正式实施,要求我省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部门及执法民警,对实施的各项公安执法工作终身负责。
河南省公安厅法制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我省也有对民警相关执法责任的规定,这次修改确定了终身追责制,由省公安厅执法监督委员会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予以追责。
应予追责的民警已退休的,根据其承担责任应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应予追责的民警已调离、辞职、退休,根据其承担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由执法监督委员会将其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执法关乎司法公正,关乎社会公平正义。”该负责人说,让民警对其执法过错负责到底,体现了对民警更严格的要求,也是对执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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