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城市都高调宣布将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治理。“新药”能够根治“沉疴”仍有待观察,但毋庸置疑的是,要铲除“中国式过马路”这样的“城市牛皮癣”,寄希望于一场运动式的治理是不现实的。
记者日前在北京市西城区牛街路口看到,尽管这个十字路口的四角都有交通协管员“把守”,但闯红灯的行人仍不在少数。由南向西的左转绿灯只有十几秒钟,一拨闯红灯的行人恰恰挡住了左转道,性急的司机开始狂按喇叭,但并不奏效,最终只有三辆车“突破重围”顺利过灯。
一位协管员告诉记者:“行人不听劝告闯红灯,机动车和行人小剐小蹭的事故如同家常便饭。劝了也没用,我们没权罚,让交警罚?他们也不能整天全干这活儿啊!”
作为一名长期办理交通案件的法官,北京市海淀区民六庭法官王肖对行人违章有着更深的理解。在她看来,“中国式过马路”久治不“愈”,除了扎根国人心中的“法不责众”心理,更多是因为一些国人对交通规则的“中国式”理解--交规是用来约束机动车的,而行人可以例外。
2004年开始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这一常识性的法律规定却长期以来被多数行人视而不见,这项旨在为所有交通参与者树立规则的法律甚至长期被一些公众误读为“单方保护行人”的法律--“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都需负全责。”这已经成为一些热衷于闯红灯的行人根深蒂固的观念。
王肖举例说,在她审理案件过程中,许多当事人经常问她“不是说法律保护行人吗,我是行人,怎么还要承担责任”。
面对公众对交通规则的漠视和误读,一些城市已经行动起来。北京市将从5月6日开始,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者进行处罚,而杭州市则创新举措对行人违章进行“现场直播”,其他一些城市则尝试让违章行人“客串”协管员学会“换位思考”。
无论是严厉处罚还是道德规劝,效果如何仍有待检验。然而,不少人担心,这场对“中国式过马路”的“围剿”能持续多久?“说说而已,一阵就过,哪次不是这样?”当问及如何看北京市即将处罚闯红灯行人的举措,车主田先生一脸不屑。
事实上,近些年来,各地处罚“中国式过马路”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但却无一避免地成为“断头新闻”。对此,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家辉表示,“运动式”的治理,意味着闯红灯今天可能受罚,但明天可能不会,这种不确定性既伤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不利于公众规则意识的建立。
“法律如果不被信仰,它将形同虚设。”对“中国式过马路”的治理是立法本意的回归,刘家辉表示,各种举措出台以后,如何避免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成为旋风式的“运动”,并在这个过程中修复公众对规则的尊重和信任,应当是执法者更需关注的焦点。 (记者涂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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