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工厂为扩大生产规模,拟投资80万元建一个分厂,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用地2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使用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属于A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非耕地)2亩。为保证按时使用土 地,该工厂与A村签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规定由A村向工厂出让土地2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0 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有关合同的其他内容均参照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 的标准合同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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