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伤、病、残及其它特殊情况考生的处理办法
1.类别:
(1)不能正常参加学校体育课、体育活动,确实丧失全部考试项目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全部免试,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确实丧失某些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某一项目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试某一项目,其成绩按该类项目满分的70%计入总分。
(2)考生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肥胖症等),明显残疾或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鸡胸等),但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可按考试项目申请减试1-2项,该项得分按所减项目分值的70%计算,即:考试项目得分+减试项目满分值×70%=总得分。
(3)因暂时伤病及其它特殊因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试。
2.程序:
(1)申请免试的学生须在3月20日前,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均为原件),其中,残疾学生须提供经宿迁市残联认定残疾的书面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经班主任签字、校长签字、学校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3月底前一并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免试。
(2)申请减试和缓试的学生须提前一个星期(特殊情况外),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均为原件),申请经班主任签字、校长签字、学校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减试和缓试。
六、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体育考试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要统一 和严格器材规格、场地标准,统一评分标准,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绝不允许弄虚作假、考场舞弊,一经发现,有关考生成绩一律作 零分处理。
2. 保证考试安全。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制定好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要加强对考试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要认真做好学生考前体检工 作,特别要重视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各考点要配备医护人员,设立医疗救护点,并与当地医疗救护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要注意交通和饮食安 全,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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