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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珠海普通高中招生意见

2014-04-22 06:12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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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珠海普通高中招生意见,具体的高中招生意见如下: 

普通高中招生要求

  (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运行新机制。试点以科技创新、国学、体育艺术为特色的实验班、特长班,学校自主招生提前录取,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二)继续推行“指标生”政策。将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70%的名额,按相同比例分配到全市各初级中学。将符合积分入学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范畴,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落实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提高招生计划完成率,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不得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

  (四)按照志愿择优录取。尊重学生自主填报志愿,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要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坚持将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

  (五)统一组织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只能招收当年参加我市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得自行提前录取,不得录取无我市学业考试成绩的学生。学籍管理部门,按市招生办提供的录取名册和实际注册结果核准后办理学籍。

  (六)公示招生结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细则,公示政策性加分名单、指标生录取结果和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做到信息透明、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规范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按照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招生范围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确需增加招生计划的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经统一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自行组织补录,并报市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