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中考考试说明新变化详细解读,具体情况如见下表:
1.认知性学习目标的水平(1)了解水平,(2)理解水平,(3)掌握水平(应用水平)。2.技能性学习目标的水平(1)模仿操作、初步学会水平,(2)独立操作、初步学会水平。3.体验性学习目标水平(1)经历水平,(2)反应水平,(3)领悟水平。
1.新增“试题应贯彻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印发的《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教学指导建议》的通知要求”。2.明确试题应“体现党的十八大会议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自尊自强”新增4条:1. 认识自己生命的独特性。(识记) 2. 体会生命的可贵。(运用) 3. 认识实现人生的意义应该从日常的点滴做起。(识记)4. 体会生命的价值。(运用) 5. 养成自信自立的生活态度(运用) 6. 体会自强不息的意义。(运用)
“自尊自强” 1. 养成自信自立的生活态度(运用)2. 体会自强不息的意义。(运用)
“交往的品德”新增3条:
①理解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理解)
②能正确对待社会生活中的合作与竞争。(运用)③养成团结合作、乐于助人的品质。(运用)
学法用法: 2. 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此处删除)
法律与社会秩序: 33. 理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义。(此处删除)
认识国情,爱我中华: 5. 理解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造福于人民的必要性。(此处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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