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教招字〔2014〕4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2014年中招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中学: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的中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中招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中招委会研究,制定了《赣州市2014年中招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4月1日
赣州市2014年中招工作规定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的中招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中招委印发的《江西省2014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赣教考字[2014]5号)等文件及全省中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中招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实行网上报名。4月10日前,报名点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 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4月10日-16日,考生本人凭密码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或江西教育网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志愿。4月17日-18日,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进城务工农民工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取得学籍后可以在迁入地报名并参加中考,录取时与当地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均衡生录取资格的认定,由各县(市、区)根据省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进行。
二、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每人交纳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0元,共计每人105元。各县(市、区)于4月22日前统一汇缴至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三、考点设置
各县(市、区)本着既方便考生又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在确保考生安全的情况下统筹设置中考考点。考点要相对集中,每个考点不少于10个考场。对设立考点和保密室的学校必须由县(市、区)中招办验收合格,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设立。
四、考试和评卷
1、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与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两考合一”的中考模式。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有1名为外考点学校教师。
2、中考科目及分值为: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体育30分。地理与生物60分、物理与化学实验操作各5分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满分为780分。
3、全省统一考试日期为:6月17日8:30-11:00语文,14:30-16:30英语;18日8:30-10:30数学,14:30-17:10物理、化学;19日上午8:30-9:30地理与生物,10:00-12:00思想品德与历史(开卷)。
文化考试科目全部由全省统一命题。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体育考试在5月底前进行。
4、中考体育考试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4〕3号)规定,使用体育仪器测试。
5、中考实行网上阅卷。答卷全部由市中招办集中扫描,各县(市、区)组织评卷,评卷数据交市中招办统一进行成绩合成。
五、录取
1、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省、市有关规定招生。未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录取。
2、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实行全市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该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审批录取。
3、各县(市、区)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制订并公布实施方案,有效缓解借读热、择校热,促 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既照顾薄弱学校学生利益,又保证一定生源质量。录取时按考生均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均衡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县(市、区)根 据当地生源情况测算划定。
4、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根据市政府下达各县(市、区)招生计划数,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能低于本县(市、区)重点高中均衡生的录取分数线。未录取师范定向生的考生可根据其志愿参与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录取。
5、择校生录取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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