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中考学业考试、综合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各科不公布原始分数,只公布由原始得分换算后的等级分。学业考试各科等级分为优秀(A+、A)、良好(B+、B)、合格(C+、C)、待提高(D)四等七级;综合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待提高(D)四个等级,各等级赋予相应的权重分。
综合能力考查等级划分比例优秀占70%、良好15%占、合格10%--15%、待提高0—5%,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划分比例优秀占40%、良好占35%、合格20%—25%、待提高0—5%,学业考试等级划分比例优秀占30%、良好占30%、合格占35%、待提高占5%。
(二)等级呈现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综合能力考查科目(体育测试+实验操作原始得分相加划分等级)、学生综合素质七项。
(三)2013年初二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将以等级制呈现,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四)学生学业考试、考查成绩等级由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统一向学校、家长、社会公布。综合素质成绩由学校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
(五)对学业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学生、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旗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旗县区教育局汇总后报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由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查卷。凡属错判、漏判的,一律予以更正。高中学校录取以更正后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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