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
直升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市区普高分数线
完全中学可拿出本校高中部部分招生计划,招收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直升生总数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0%。凡一直在学籍所在的完中连续就读满2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各校直升生招生方案报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公布实施。直升生录取最低分数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另外,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高中可申请面向合肥市市区外招生。合肥特教中心综合高中班面向全省招生100人。
●志愿要求
任何人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
合肥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吴庆防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报考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国际班、完全中学直升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或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高校(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教职工子女填报本校附属中学的,须由附属中学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提前将考生名单报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报考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的考生,录取后按照统招生、指标到校生分别由电脑均衡派位,分别安排到3所学校学习。报考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的考生必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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