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中考“指标到校”方案昨日出台。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的《2016年广州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16年起在广州中考招生中实行“指标到校”政策,2016年至2018年,全市示范高中拿出3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全市的各初中。
文件规定,此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或国家、省的重大招生政策调整时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指标到校”的招生学校为:广州市所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通过初期督导验收的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示范高中”)。有多个校区的示范高中,按校区分配指标计划。送生学校为:广州市十二个区(县级市)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含特殊学校)。
按政策,省、市属示范高中招生指标面向全市分配;区(县级市)属示范高中招生指标面向本区(县级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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