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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昆明中考加分条件增加见义勇为(2)

2013-04-29 17:36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4)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二级英模子女照顾20分。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15分、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10分。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现役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照顾5分。

  (5)获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照顾20分;获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照顾15分;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照顾10分。

  (6)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他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10分。

  (7)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本市一级高(完)中的,照顾10分;报考本市一级高(完)中以外的其他高中学校的,照顾20分。

  以上各项照顾规定,其照顾分数不得累加。昆明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加分照顾审核手续的时间为5月15日~30日。昆明市教育局、市招生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63102385、6531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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