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呼和浩特市中考将于6月16至18日进行。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品、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和体育。6月16日将进行英语考试;6月17日进行数学、文科综合考试。6月18日进行理科综合、汉语文、蒙语文(乙类)考试。(“汉语文”为蒙语授课考试科目;“蒙语文(乙类)”为加授蒙语考试科目。)市区体育考试已于5月5日至18日完成。
实行按比例加分录取政策
2012年开始,呼和浩特市中考实行加授蒙语文(乙类)的考生按比例加分录取政策。即中考加授蒙语文(乙类)试卷由全市统一命题,对加授蒙语文并参加蒙语文(乙类)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实行按比例加分录取政策。
凡在呼和浩特市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的加授蒙语文的初中毕业生,参加2012年全市统一中考并报考普通高中,其蒙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10%折合后记入中考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土默特中学的考生其蒙语文(乙类)成绩按20%折合后加入中考总分;旗县民族中学加授蒙语文考生报考当地高中的,其蒙语文(乙类)成绩按20%折合后加入总分,但不得兼报市区普通高中,只可兼报土默特中学。
七类考生享受照顾
烈士子女和驻守边疆沙漠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可降20分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降1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包括在各类民族学校任教的汉族教师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因公牺牲军人(包括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包括人民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降4分录取。
如考生符合上述多项照顾条件,凡属自治民族包括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可累计降分录取,但不得超过15分(不包含第1条);其他民族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中最高一项进行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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