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定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导向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强调。《修正案》完善了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处置收益分配等制度,突出了企业在科研方向选择、项目实施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
引人注意的是,大学教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将更加自由。《修正案》规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可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在一定期限内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制度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兼职、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期间和期满后的权利和义务。
《修正案》的推出无疑是我国经济从坐享人口红利到释放改革红利的踏实一步。遥遥相对应的是李约瑟之问,这位对中国社会深有研究的英国学者提出:“尽管中国古代对人类科技发展作出了很多重要贡献,但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近代的中国发生?”
对这个问题的诸多答案之中,“转化应用”是个频频出现的关键词。鲁迅先生恨铁不成钢地写道:“外国用火药制造子弹御敌,中国却用它做爆竹敬神;外国用罗盘针航海,中国却用它看风水;外国用鸦片医病,中国却拿来当饭吃。”
有创造,却无创新;有创业,却无产业。这不得不令人惋惜。抛开中西国民性的争议,如何从聪明的创造走向智慧的应用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方面,无论围观网友如何痛惜某大学已经不是当年的某大学,就发表的科研成果而言,外国的月亮真的不那么圆了,实打实的数据证明中国有大楼亦有大师的的高校、尤其是顶尖高校在世界PK中并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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