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放开,房贷放松,在楼市不断有利好消息出台的背景下,宁波一则有关大学生购房、财政给补贴的政策令人遐想。相关人士担心,宁波以财政补贴形式支持购房的做法,会不会成为地方政府新一轮救市的“标杆”?
《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10月8日被公布在宁波市政府网站。按照该
毕业10年内在宁波就业大学生购房可享多项优惠
《意见》,毕业10年内的大学生在宁波就业,从今年9月20日开始一年内买房,可获一笔补贴,还可享受降低首付和贷款贴息等多项优惠。
根据《意见》,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宁波就业的毕业10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可获得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可获得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
而对于到宁波工作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意见》规定,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宅的,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购房贷款贴息,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按上述政策,据计算,普通高校毕业生购买一套90平方米、宁波目前均价1.5万元/平方米的住宅,总计大约可获得1.35万元的补贴。到宁波工作的博士毕业生最高总补助金额可达18万元。
市本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市级其他单位由市财政按50%予以补助,其余费用由单位财务列支,可列入经营成本。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其中一方按规定补助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规定补助标准给予50%。
此外,宁波公积金也对大学生购房开“绿灯”。《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购房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可从现行规定的12个月缩短为3个月;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额度上可上浮20%;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不低于20%。
据了解,目前宁波市有关部门正在拟定细化措施,落实对高校毕业生在宁波购房的各项优惠措施。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需凭所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三者之一,购买首套商品房,就可享受相关优惠。
尽管官方的解释是为了吸引大学生前往宁波就业。宁波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意见》是为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来宁波就业创业,鼓励更多毕业生到企业及基层一线发展,给人才缓解购房压力和改善居住环境,解决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问题。
但也有人还是将宁波的这一《意见》,解读为政府的一种“救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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