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立项、财务“造假”、审查“放水”——揭示高校科研腐败“三宗罪”
日前,中央巡视组通报,复旦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存在腐败风险。在近年曝光的众多科研腐败案件中,由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所致的腐败问题,占了相当比例。
记者调查发现,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使用管理、项目审查监管的整个链条,因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仍旧在“潜规则”惯性的监管缺位环境下运行。
立项:科研申报不拼实力拼“关系”
事实上,科研腐败从课题立项的源头上就已经产生了。“实际上是一些有关系的‘科研大佬’说了算。”广东某高校潘老师告诉记者。
潘老师说,大学科研处的职能本应是为学校争取科研机会,但实际上却常常扭曲为用学校的资源“跑部钱进”,为部分人谋“福利”。“你会发现,一个原本科研实力不强的人,一旦当了学校的领导,课题马上就来了。而他们很重要的‘财源’就是拿课题费。那些没门路的年轻教师,则申报课题相当难。”
那么,申请的课题由谁来做呢?潘老师说,“拿了课题的领导往往根本没有时间干活,而是将课题‘转包’给他人。形成了一个包括立项、申报、研究、结题整个过程的利益链。”他说。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科研经费已经成为利益输送的隐形通道。如,一些地方领导为换取高学历,便支持高校搞科研项目,一方出钱给项目,一方收获学位文凭,最终“共赢互利”。
校领导的课题有科研处帮着“跑”,而普通老师的课题就只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乏为“跑”项目而“跑”出法律边界的。
今年2月,原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处长张实,因犯受贿罪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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