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定价程序的民主化、法制化。
通过建立健全学费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学费定价行为,充分保证学费利益相关者对学费定价的知情权、参与权,规范学费定价的程序、依据、方法、法律责任。
第四,教育公平的最大化。
在学费的“价格弹性”机制作用下,学费对不同人群的入学意愿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直至影响教育公平,因此,学费制度要与学生资助制度相配套,对低收入人群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或者对不同人群实行差异定价。有效的资助体系是良好的学费定价机制的一部分。
第五,大学成本和收费行为自律化。
由于大学教育科研活动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导致信息不对称,政府和社会对大学成本行为的科学性、合理性难以甄别。根本有效的办法就是完善大学财务治理机制,实现大学的他律和自律相结合,通过学费制度和教育综合改革,建立教学质量——办学成本——优质优价的良性互动的学费定价机制。
第六,教育投入增长的常态化。
除有限的社会服务和捐赠收入外,我国公办高校的办学收入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理论上,在必要的教育成本水平和其他既定条件下,财政拨款和学费之间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因此,财政拨款随着物价增长、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要求的提高而增长,也是良性学费定价机制的一部分。
(作者系东北林业大学总会计师、博士生导师,中国教育经济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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