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

教育部:校长任满两届应“挪窝”

2014-09-03 09:25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时值各校开学之际,2日上午,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教育部等三部委对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做出全面部署,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同校连任两届,原则上应交流,优质学校每年需有不低于10%的教师交流轮岗。

  近年来,城乡间、学校间教师素质和水平的差异已成为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突出表现,也从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城市的择校难题。对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昨天出台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该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一般一届为3年)后,原则上应交流。

  此外,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对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年限的规定,应与中小学学制学段相衔接。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教育部表示,从今年开始,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2017年,将开展校长、教师流动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


相关“教师交流轮岗;教育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