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黄冠军被控伙同杜庆舜,以帮落榜生上大学为名,诈骗一名培训机构的负责人302万余元。黄冠军一审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他提出上诉,称自己也被同伙骗了。昨天,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
>>嫌疑人
一分没拿还被欠工资
黄冠军现年51岁,山东省临沂市人,大专文化,案发前无业。
丰台法院一审查明,2011年至2013年5月间,黄冠军伙同杜庆舜(另案处理)在本市丰台区、山东省济南市等地,谎称能帮王先生联系的学生办理上天津大学、山东大学等学校的事宜,骗取王先生等人钱款合计302.05万元,后逃匿。黄冠军于2013年5月18日被北京警方抓获。今年5月,丰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冠军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黄冠军不服,上诉称量刑过重,自己也被杜庆舜骗了。黄冠军供述,其于2009年认识杜庆舜,“我知道他是被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局开除的人员”。
2011年夏天,杜庆舜说给孩子办理入学可以挣钱,并嘱咐黄冠军当着别人的面称呼他为“李局长”,并让黄冠军充当“张老师”,称天津有个王先生能说服高考落榜的学生家长拿钱,然后他们以给落榜生办理入学骗钱。
黄冠军说,自己在整个过程中作用很小,虽然提供了名下的多张银行卡给杜庆舜用来收赃款,但是钱都给了杜庆舜,他一分没拿,“杜庆舜还欠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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