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规则
1、我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在福建省招生有2种形式:①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②高职教育入学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同时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报考。以上招生形式都纳入国家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3、对加分、降分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有关规定进行。
4、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省份确定的分数线;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平行志愿填报我院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园艺技术等3个社会紧缺专业可加10分投档。若生源不足需降分录取,按招生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省份相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6、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学校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措施
学院制定招生录取管理办法,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录取结果的公布: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福建省和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二、帮困和奖学金制度
1、凡符合《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入学新生一次性入学奖学金。
2、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评选实施办法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贫困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院为贫困生入学安排绿色通道,并尽最大努力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十三、联系电话:0599-8823450
联系人:黄老师(女)13860038170 叶老师 13859315124 黄老师(男)13616986932
网址: http://www.fjlzy.com Email:312706186@qq.com 招生QQ群:33417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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