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校址
学院全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金山路140号
二、办学层次
专科
三、办学类型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5)。
四、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
学院现有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53个,为林业技术、园艺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园林技术、森林生态旅游、旅游管理、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城镇规划、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城市园林、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会计电算化、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金融与证券、连锁经营管理、投资与理财、商务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物流管理、商务经纪与代理、国际贸易实务、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与会展、商务英语、新闻采编与制作、社区管理与服务、艺术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木材加工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物联网应用技术。
五、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学习年限及有关说明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专业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人残疾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学费标准,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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