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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做好2014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3)

2014-06-19 16:07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政审工作是公安高校招生确保质量、维护信誉的重要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密程序,防止错审、漏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

  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军检分数线考生的政审申请。

  考生应于面试前到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查询政审情况,政审合格考生领取本人的《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军检的依据。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参加相关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军检。

  五、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中毕业证、《公安高校招生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表》及相关材料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拟报考院校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

  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的时间、地点(见附件6、附件7)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考生。

  省公安厅政治部分别于7月7日和7月9日前将报考公安高校或公安现役高校本、专科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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