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考生网报志愿的条件和要求
第九条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必须符合当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中规定的条件,并按公告中规定的要求填报志愿。下列考生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1.分数(包括照顾分)未达到当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中规定的最低分数的考生;
2.已被某所院校录取的考生;
3.准备补习并已向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书面提交《自愿放弃填报志愿权利的申请》的考生。
填报志愿注意以下要求:
1、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与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同时投档。投档成绩达到本科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如果报考专科提前批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科录取,如果未被专科提前批录取则仍可参加符合报考条件的后续批次的填报志愿和录取。
2、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工程指定平台公布的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以下统一简称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必须在本科一批(或本科二批,)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相应高校志愿,如不填报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段截止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招生类型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高校决定,不再参加该高校和其他高校的本科一批(或本科二批,具体批次以相关院校在我区本科所列计划批次而定,在本科一批列计划的为本科一批,只在本科二批列计划的为本科二批)一志愿的录取;若选择了填报非特殊招生类型志愿,不享受特殊招生类型录取相关政策,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正常录取执行。高校特殊招生类型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招生类型录取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实时动态排名,高校特殊招生类型录取按相关规定单独投档、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招生计划。
第四章 通知方式、登录网址及填报范围和时间
第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1.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专栏” (http://www.nm.zsks.cn/14gkwb/)公告。
2.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群发短信。信息发布对象包括:全区正规新闻媒体的教育口记者和采编人员、各盟市和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各毕业中学领导和网报志愿联络组的教师,以及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移动电话号码(仅限于区内号码)的所有考生。
3.内蒙古电视台蒙汉语卫视频道以屏幕滚动字幕方式通知考生。
此外,各盟市、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也应按第二章的有关要求通知考生。
第十一条 网上填报志愿及相关信息查询的网址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发布的唯一合法网站,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类信息第一时间在该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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