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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

2014-05-29 23:16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录取办法

  第五条 我校对外语语种原则上不限制,但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仅提供英语教学;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 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最低控制线后,按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参加了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在文化课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的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七条 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要参考语文成绩;英语专业要参考英语成绩;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参考数学成绩。

  收费标准

  第八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条 学校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为贫困生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

  其 它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邮政编码:046011

  咨询、联系电话:0355—2179651 0355—2178012 传真:0355—2179079

  E-mail:czxyjwc@163.com 网址:http://www.cz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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