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为考生服务的指导思想,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顺利完成我校的招生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治学院 校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代码:1012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专业设置:我校所开设的专业均是经过山西省教育厅评审、由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
第四条 证书颁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的“长治学院”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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