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六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八条学校设置总额3000万元的各类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九条咨询电话:025-58731378、58731387
网 址:http://zs.nuis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十一条本章程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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