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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7 21:03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在六十多年的建设历程中,凝练出“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发扬“团结、献身、求是、创新”的优良校风,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提高质量,现已建成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哲、艺等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的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学校北依紫金山,西临明城墙,校园占地3118亩,独立校区。校园内曲塘潋滟,佳木葱茏,碧草如茵,景色宜人,与中山陵风景区浑然一体,是修身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4100人,实行按大类招生与按专业招生相结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站(http://zsb.njust.edu.cn)查询。

  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理科专业物理达到A,另一门达到B;文科专业选测科目达到AB。

  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单独院校代码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

  3)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录取原则

  1)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新生实施录取工作。

  2)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 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对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对于江苏省选考物理的进档考生,专业之间采用“等级级差法”计算排序成绩,选测科目物理为A+加级差分3分,其他选测科目为A+加级差分1分。若加分后分数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对于江苏省选考历史的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安排。

  4) 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5)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选拔录取权的首批院校之一,对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并取得资格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填写考生志愿表,我校按承诺的条件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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