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通用语专业(日语、德语、葡萄牙语等)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录取,即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提前批次招生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在提前批次进行投档,录取时按照普通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录取原则
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拔尖创新人才录取原则
拔尖创新人才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实施方案》执行。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自于互联网,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站长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