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在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中选拔、推荐优秀生升入相同、相关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就读。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8410640774-58209720774-5831555(传真)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43002
学校网址:http://www.gxuwz.edu.cn
电子邮箱: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梧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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