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家助学贷款、我院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一)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我院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三)我院成立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四)我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九、其他说明
(一)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符合我院转专业条件的,可根据自己意愿转换专业。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两年制和四年制本科招生办法,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十、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十一、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广西柳州市社湾路28号邮编:545006
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lzzy.net/
联系电话:0772—3156666、3156667传真:0772—313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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