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
(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依据广西区教育厅在毕业生毕业当年的有关政策,每年选送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约10%的优秀毕业生升入广西区内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学制2年)。
附则
第二十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只适合学院2014年普高招生,不适合单独招生、对口招生及“2+3”五年制招生。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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