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2014年学校艺术类专业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河南、河北、山东、湖南、江苏和西藏1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考生文化课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文化课各科考试成绩均记入总分,单科成绩无小分限制。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学校单独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业本科合格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上,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江苏省考生文化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四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高水平运动员、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等类型招生计划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入校报到时必须签订“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第十五条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学校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体检要求》作为录取体检标准,具体详见《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体检要求》(附后)。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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