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体育测试和文化课成绩合格,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公示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先行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运动员等级顺序,同等级依照我校体育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以上的考生,录取原则为根据项目需要,按照运动员等级顺序,同等级依照我校体育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八)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以体育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请参照我校2014年体育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九)文艺特长生。文艺特长生是指在参加各专项比赛中,曾获得全国、省、市级奖项及专业考试认证的优秀学生。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本年度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文艺特长生须经我校有关部门面试。联系单位:学生艺术团(电话:020-85222056)。
(十)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和保送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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