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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理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

2014-05-08 11:41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一、美术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美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专业水平和个人志愿安排确定具体专业方向。

  二、音乐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以上录取规则适用于2014年我院所有本、专科专业,其中专科层次仅在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发现有舞弊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5700元/生·学年,专科5600元/生·学年;普通类:本科: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3400元/生·学年,理工类3700元/生·学年;专科: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3300元/生·学年,理工类3600元/生·学年;软件类:8000元/生·学年;中俄合作办学类:12000元/生·学年;中澳合作办学类:10000元/生·学年;住宿收费标准:600-1000元/生·学年。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项企业奖学金,为部分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院实行学分制。本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专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zs.lit.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lit.edu.cn

  咨询电话: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6592887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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