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新生收费项目分为学费、住宿费两类。住宿费为每生每年500-900元(由学校统一安排);学费按专业不同进行收费,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每年总金额约2000多万元,每年受到奖励和资助的学生约占在校生的60%左右。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生的3%,每生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5%,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分3档: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4、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占学生总数的6%;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占学生总数的12%;5、学校单项奖学金每人每项100—1000元。6、勤工助学金,每年30—35万元。7、特殊困难补助和学生活动资助金,每年60多万元。8、国家助学贷款。9、其他社会捐助。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自于互联网,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站长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