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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9)

2014-04-30 04:21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

  六十一、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严格按《重庆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渝教考发〔2014〕24号)和重庆市制定的《体育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执行。

  六十二、普通高校体育类志愿分为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各设3个顺序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4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六十三、普通高校体育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本科层次的专业体育院校计划);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的本科计划);高职专科批。

  六十四、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将考生的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章程审录,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六十五、凡是兼报体育类志愿和普通高校志愿的考生,先参加体育类的录取。如体育类录取结束未被录取,再参加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保送生招生

  六十六、保送生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和《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号)执行。

  其他类招生

  六十七、体育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按照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3〕10号)执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单招的考生,应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要求制作电子档案。报考体育单招考生持高考考生号到报考学校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有关报名和考试办法请登录学校网站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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