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2
如何监督?
监督员工作不受学校制约
昨日,本科招生社会监督工作委员会也组建完毕,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确认国务院参事刘彭芝为首届社会监督员工作召集人。
校方介绍,社会监督员将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不受学校任何职能部门制约。同时,学校招生、监察部门作为主责部门,将为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为更好落实监督工作,会上,部分监督员建议校方为监督员设置专门场所和联络员,方便沟通;监督员可在专门场所接待公众来访。该建议当场被学校监察处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采纳。
能否给监督员设置与公众联系的常规渠道?学校监察处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根据设想,监察处将作为中介,将收到的信访件转告监督员,以便监督员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同时,监督员可自行开辟与公众沟通的渠道,针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要求人大相关部门作出答复,监察处负责做好登记、转办、督办和反馈等工作,而除法律规定保密之外的问题,“招生就业处都要实事求是予以回答,不得推诿搪塞。”
部分监督员还建议,就一些涉及招生的问题和突发事件,或可以本科招生社会监督工作委员会名义开展第三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报告。
对于京外监督员,人大校方将通过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和相关措施,为其行使权力提供条件。
■ 十名招生社会监督员
李迅 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校长、党委书记,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刘红(女) 人民网副总编兼教科文体部主任,人民日报社高级编辑
刘彭芝(女) 国务院参事,人大附中联合总校校长
宋鱼水(女) 全国妇联副主席(兼),海淀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光辉 昌平区委直属机关纪工委副书记、监察科科长
王衍行 中国银行协会副秘书长
吴玲玲(女) 民革党员,退休前任职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
许路阳 《新京报》记者
熊丙奇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闫乃之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自于互联网,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站长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