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彩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组织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静物默写。
考生按照试题题意及试卷中规定的静物组合用品,默画出一幅色彩静物画(静物组合中物品为生活中常见蔬菜、陶瓷器皿、玻璃器皿、瓜果、花卉、食品、饮料、厨具、生活日用品、文具教具、各色衬布等)。
3.考试要求
构图完整,造型严谨;色彩关系准确,色调和谐,色彩丰富,塑造充分;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手法不限;符合试题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试题内容。卷面不得喷涂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4.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开铅画纸(考场提供)。
(2)绘画工具为水彩或水粉(考生自备)。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美术类专业统考典型题示例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
附件2
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素质进行客观、准确评定的目的,以利于招生高校根据本校音乐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音乐类各专业新生,更好地培养合格的、符合社会需求的艺术人才。
二、考查要求
音乐类专业统考以高校音乐类专业选拔人才要求为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高中阶段课程标准,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掌握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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