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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3)

2014-03-11 14:36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3、报考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在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了“科学类”、“技术类”等课程并取得学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文科类专业的考生在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了“语言与文学类”、“人文与社会类”等课程并取得学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十一章 收费

  学费收取:高职类学费为6000元每学年(浙价费[1999]247号)。

  船舶工程技术(中乌合作)16000元每学年

  (浙价费[2013]223号)。

  第十二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80-2095018。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学校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三章 附则

  (一)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三)本招生章程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imc.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jy.zimc.cn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编:316021

  联系电话:(0580)2095114 2095002 2095036(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