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实施进程安排
(一)考生报名:2014年3月10日至3月25日;
(二)材料递交:从报名时起至3月2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学校资格审查: 3月27日截止;
(四)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网上报名二个工作日后;
(五)考生报到(现场确认、缴费、签订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场地):3月28日,截止时间16:30(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综合测试: 3月2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综合测试结果查询:3月31日起。
(八)学校招生网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入围考生名单。
第十章 录取办法
(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内容
三位一体是以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为前置条件,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的综合测试,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综合测试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5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2、综合测试由我校组织,满分为100分。
3、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高考三类科目组考试。
(二)录取
1、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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