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降分考生信息
要四级公示
对具有加降分照顾资格的考生信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在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考机构、各高中学校、考生班级进行四级张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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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情形要追责
市教委表示,公开主体(不含中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部门或其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时纠正或改进,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未认真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的;不及时更新公开的高校招生信息内容、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指南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目录的;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高校招生信息的;公开不应当公开的高校招生信息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其他行为。
普通本专科招生信息公开范围
1.全国及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实施细则或办法。
2. 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具有特殊类型招生(含自主选拔、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艺术类专业、远动训练单招、小语种、港澳高校、免费师范生、民族预科、军飞、民飞、国防生、军校、公安院校、政法招生等)资格的院校名单。
3.高校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还应公布相应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选拔程序、考核方式与内容及录取规则等。
4.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校本专科招生来源计划、可以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以及调整计划的使用结果。
5. 按照国家或省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所在中学(或单位)、户口所在地、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项目等。其中,高校还应公示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测试成绩、排名及享受的录取优惠政策(如加分分值)。
6.投档规则、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办法及标准、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和考生志愿征集办法等。
7.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信息包括批次、科类、类型、院校、专业等;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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