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两会,有朋友告诉我,今年两会的教育提案,比较难写,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近四年来,大家关注的教育问题,都已有回应,包括教育投入在 2012年达GDP的4%,实现历史性的突破;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取消行政审批,重点学科审批也取消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政府部门已经下发规范免试就近入学的意见,要求2016年做到小学100%就近免试入学;高考制度改革,教育部已表态今年上半年出台方案,此前北京已经颁布2016 后的高考改革方案;异地高考,30个省市已公布具体方案或意见,从去年起,已有部分省市实施;等等。还有什么好提议的呢?
客观而言,教育问题能逐步得到解决,凝聚着代表委员的不懈努力,有代表委员就连续多年提增加教育投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实现义务教育均衡、改革高考制度的议案。但需要注意的是,这还远远不够,政府出台的政策,究竟落实情况如何?这些政策,能否根本解决问题?作为教育民生政策,该不该就由政府部门单方面决策?等等,是需要代表委员进行深层次的思考的。
我国已经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有不少条款并没有落实,有法不依,这需要代表履行质询、监督的职责,追究不落实的责任,但遗憾的是,近年来的两会上,问责的场面并不多,比较典型的是,200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已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重点校、重点班,按理,如果各地存在重点校、重点班,代表应该依法追究政府部门的责任,可是大家所见的是,有代表提案要求取消重点校、重点班。试想,提案的最好结果,不是纳入立法吗?现有法律已经明确,可却还要代表提案,这是重复提案,需要代表们做的是依法追究责任,让法律真正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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